“我一定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不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组织的调查和处理。”近日,一名科级干部向县纪委、县监委递交《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宴请事宜报告表》,并作出廉政承诺。近年来,双江县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狠治违规操办宴席歪风,“不操办、不参加”渗入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骨髓。
据了解,双江县将整治违规操办宴席纳入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重要内容,制定下发《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报告不及时、不如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县直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科级领导的书面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备,报告人接受县纪委、县监委提醒谈话。
双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开展‘四风’专项整治为抓手,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紧盯每一个重要节点,突破每个具体问题,扭住不放、寸土不让,坚决查处顶风违纪、屡禁不止的问题;对纠正‘四风’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双江县共查处违规操办宴席案件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