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双江县纪委、监委通过充分研析自身政治土壤,转变工作作风,将“事事亲力亲为”转变为聚焦工作重点,充分整合纪检监察资源,突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注重工作落实成效,立足于抓好主责主业这一重点,握紧拳头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
监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双江县纪委、监委将力量凝聚握紧“拳头”,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将上级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到位,分清“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聚焦主责主业,将重点放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主体”作用的发挥上,助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积极学习、研究、落实上级对“三转”的整体要求和安排部署,防止“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现象发生,真正做到纪检监察机关不直接参与监督对象的具体业务,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力量。
及时传达省、市抓好落实主责主业精神的指导要求,全面聚焦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好监督关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实处,落实到要害,落实到点子上,将转作风、转方式坚定不移推进,防止纪检监察机关为一些职能单位问题去“洗白”,坚决退出必要工作之外的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函询程序,把握作风建设要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督方式有所转变,取得一定成效,但大方向上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式还停留在“大而全”阶段上。双江县纪委、监委把握监督重点,充分发挥派驻机关“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发挥监督探头作用,通过用好廉政提醒谈话,常用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监督体系四项措施,解决好科学履职问题。
当好“运动员”不当“裁判员”,要把不该管的工作任务坚决归还给相关责任部门,从繁杂的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监督,真正做到从配合、参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检查,到对职能部门尽职履责的“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永远站在职能部门的“身后”。
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转变监督方式,科学履行职责,注重平时提醒,认真开展例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涉及违反规定的按要求及时查办,把过去大而全的监督方式转变为创新监督方式,有所侧重,突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运用明察暗访、函询、约谈等方式,注重监督实效,补齐监督短板,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充分整合自身资源,抓好主责主业,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4件,立案15 件15人,结案16件18人,处分违纪人员18人(其中:党纪处分14人,政务处分8人,双重处理4人)。”(李柏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