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和使命,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纪委、县监察局订立了《双江自治县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守则》,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三坚决、三自觉”。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牢记宗旨、服务人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秉公执纪、刚正不阿,坚决与消极腐败作斗争;爱岗敬业、不谋私利,自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勤学敏行、严于律己,自觉争当反腐倡廉排头兵;品行端正、情趣健康,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
“三坚决、三自觉”不仅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8小时之内的工作行为,也涵盖了8小时之外的生活行为规范,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和生活行为架起了“高压线”。为打造“业务素质精、作风形象好”的反腐铁军,树立风清气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奠定了纪律基础。 (龚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