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下发《关于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开展为期1年的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和防止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
此次集中整治的对象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是全县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乡(镇)、两农场,基层站所负责人。
县纪委将通过随机抽查、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督办等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对重要窗口服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跟踪了解群众对整改落实的满意度情况,切实把问题解决在一线、解决在基层。同时,公开监督举报方式,以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责任。(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