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责任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的要求,近日,县纪委制定约谈方案,采取集体约谈方式,对8个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负责人,针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进行重申和提醒,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推动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被约谈单位负责人就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剖析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进行了发言。同时,要求被约谈单位于5月底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底前完成整改,7月份县纪委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