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4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召开局班子会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的目的、意义和学习方式,让班子成员充分认识“第一议题”制度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主要领导为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践行者;三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纪党规等内容作为班子会、支委会的“第一议题”。自反馈之日起,截至2024年8月14日,共召开11次班子会,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
2.针对巡察反馈“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理论学习,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的指示精神纳入班子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干部职工会的重要学习内容,并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深入组织开展研讨,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截至8月14日,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在自学的基础上,针对学习内容深入组织研讨;在班子会上学习11次,在干部职工会学习6次。
(二)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扛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全面深化局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极端重要性的理解认识,把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坚决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扛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教育责任;四是严格执行各项会议制度,杜绝再出现以支委会代替班子会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等工作。
(三)关于“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履职尽责有落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电子医保凭证激活工作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责成定点医药机构以就诊人员为激活重点,安排专人手把手、一对一协助就诊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持续以“医保宣传小分队”的方式深入乡村、农户家、学校、机关开展上门式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服务;三是在村卫生室内设置宣传栏,详细介绍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方法和优势,并通过微信、QQ等方式与村民建立业务交流群,定期向村民推送医保电子凭证的相关信息和操作指南,切实提升双江自治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截至8月14日,双江自治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154539人,激活率为92.31%,已完成市级下达90%的目标任务。
2.关于“监管队伍能力不足,行政执法工作滞后,医保基金监管乏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证的考试,提高行政执法证的持有率,目前持有行政执法证11人;二是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审核、监管等人员强化对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升审核、监管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组织一次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5月至7月,组织65家定点医药机构对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和《云南省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共追回违约违规资金63.06万元;四是6月至7月,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动,组织开展医保基金集中整治专项检查行动,追回违约违规资金7.9万元;五是强化医保政策业务、基金监管等内容的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监管能力,同时邀请第三方参与监管检查,不断规范双江自治县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3.关于“医保服务延伸下沉不彻底,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向第三方机构延伸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医保联发〔2024〕9号)要求,结合双江自治县工作实际,制定《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向第三方机构延伸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下沉乡镇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15项,下沉村(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8项,延伸第三方业务25个办理项;二是于8月12日组织乡镇医保业务经办人员开展下沉事项医保经办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培训,着力提升业务经办水平,力争做到乡级经办人员知医保、懂政策、会使用医保系统,会办理医保经办业务,确保下沉经办业务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
(四)关于“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上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完成季度分析研判2次,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1次;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党员领导任副组长,党员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一名党员抓具体工作。
(五)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年初制定保密工作计划,上半年专题研究保密工作1次,主要领导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工作,细化要求;二是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调整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2.关于“涉密人员管理不到位,密件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完善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提高制度严密性,将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办公室等关键岗位人员纳入涉密人员管理范围,明确涉密人员权限范围和处理程序,规范相关操作流程;二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完成组织在岗和离岗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30人,其中:在岗25人,离岗5人;三是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知识培训,组织学习通报泄密安全警示教育案例1次,组织完成中国保密在线学习17人,切实提高保密人员的保密安全观念和警醒意识;四是抓实涉密文件流转管理,做到从收文到办结全过程留痕,确保涉密文件管理的全过程可追溯,降低失密泄密风险。
(六)关于“培训指导不到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作用不发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集社会监督员参与2024年全县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暨开药倒卖骗保专项整治宣传活动,旨在呼吁社会监督员以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学法用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热潮,共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社会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学习《临沧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全国典型欺诈骗保案例及双江自治县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医保移动支付与医保刷脸设备推广使用、职工门诊共济账户使用方法和医疗保障各项政策规定,观看医保基金监管宣传视频,使社会监督员认识到医保基金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着力提高社会监督员监督技能和监督意识,以保证监督实效;三是用好用活社会监督员,多次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在各行业中的作用,号召社会监督员通过就医购药体验收集民情民意,参与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查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方面、诱导就医购药方面、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方面进行监督,共同维护好双江自治县医保基金安全。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坠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双江自治县委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提升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牢记于心”“内化于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地有声”;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双江自治县委202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上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做到主要领导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种好自己“责任田”;三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主要领导上廉政专题党课2次,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带领分管股室共同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关于“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廉政风险点排查不精准,防控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堤坝,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警示教育案例3次;二是结合医保基金金额大、涉及面广、风险较高等岗位特点,重新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重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再分析、再排查、再梳理廉政风险点,确保风险点找得准,同时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再进行完善,真正将廉政风险防控过程转化为自我教育的过程,做到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重新组织完成风险点排查25人;三是严格按照要求,组织16名干部职工再填写完善廉政档案登记表;四是强化审核把关,局分管领导对干部职工廉政档案登记表严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确保廉政档案信息完整准确。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接待无事前审批,未按要求收取伙食费。”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双办发〔2019〕161号)和《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和到基层开展公务活动缴纳伙食费的补充通知》(双政办发〔2020〕45号)要求,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针对接待无事前审批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已重新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单,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公务接待审批;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中开展不按规定交纳费用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对照《双江自治县财政局 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转发〈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转发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双财联发〔2019〕13号)精神,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对2021年1月1日以来外单位到本单位及本单位职工外出开展公务活动中,是否按规定交纳住宿、伙食、交通费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经核实自查,县医疗保障局巡察反馈的关于未收取伙食费的问题,已全部完成缴存专户。
2.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班子和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2024年《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和《双江自治县财政局 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双财联发〔2022〕20号),让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充分掌握政府采购物品和服务的标准;二是分管领导及时与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认真学习采购相关目录及标准,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采买办公设备要严格按照采购标准多方询价,反复对比,提交班子会研定后再行采买,与工作无关或者没有必要的东西一律不买;三是对标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是否还存在其他超标准采购行为,坚决杜绝超标准采购的行为发生。
3.关于“用公款支付应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款使用,明确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确保所有公款支付费用符合规定和标准;二是开展慰问一律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慰问,不扩大范围,不提高标准;三是以自学+专题学习培训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财经纪律规定,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和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四是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关于公款使用的相关规定,对标问题,举一反三,定期对公款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没有违规行为发生。
4.关于“过紧日子的观念树得不牢,厉行节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型机关建设和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苦日子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引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自觉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等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和生活各方面、全过程,以思想上的自觉、精神上的主动、行动上的担当,扎实践行好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共组织开展相关学习1次;二是在公务接待中,坚决贯彻过紧日子的理念,最大限度减少浪费。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公务接待伙食费收支管理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二是以自学+专题学习培训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相关财经纪律规定,提高财务人员财经法律法规意识和财务业务能力;三是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进行1次提醒谈话,强化财务管理职责,进一步细化财务收支管理,按时缴存伙食费,规范收支现金日记账;四是已及时缴存未按时缴存的1240元伙食费。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附件要素不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对报销流程及规定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审核把关,整理、附齐附全缺失的报销要素清单;三是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提交班子会研定,拨付须附上班子会议记录,确保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关于“制度不健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单位制度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参照省市医保部门内控制度和全县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已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印发《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内部管理制度》《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检查制度》,对考勤制度、请销假、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方面等制度规定进行细化,对审批权限、时间要求进行明确和规范。
2.关于“制度不严谨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拿来主义;二是参照省市医保部门内控制度和全县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医保基金实际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已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修订完善、印发《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内部管理制度》《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检查制度》,强化审核把关,保证各项制度的严肃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于5月30日组织党员干部全面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对“三会一课”的掌握度,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按照组织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丰富“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坚持做到形式服务内容,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认真做好“三会一课”计划、活动记录和台账资料。2024年1-8月组织召开支委会8次、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4次、主题党日8次;三是抓实上党课制度,课前充分调查研究,撰写联系实际的讲课提纲,用生动的讲解,向党员们传递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他们深刻理解党的历史和使命,明确自身的职责和担当。做到1年不少于4次党课,5月30日,党支部书记已组织开展1次专题党课。
2.关于“组织生活走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位党员同志会前全面梳理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挖问题症结、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找准思想根源,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县医疗保障局已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真情况、真批评、真整改,杜绝出现走过场、流于形式、缺乏实效,让每一次民主生活会都能成为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让党员同志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工作得到改进;三是加强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对2名支委委员材料照搬照抄行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杜绝再出现材料雷同的情况。
3.关于“执行党费日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领导,明确党支部宣传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党费的按时催缴和上交;二是强化党员的党费意识,让党员认识到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重要性,自巡察反馈后,县医疗保障局9名党员均主动在每月1日交纳党费,节假日顺延;三是定期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非班子成员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规则开展议事决策;二是在党组议事规则中明确议事决策范围,“三重一大”必须经局党组或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研究讨论决策全过程;自反馈问题起,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班子会11次,研定全局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三是部分需非班子成员参会的,作为列席参加,未参与表决。
2.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严肃决策规则,保证决策合法合规;二是班子成员做好会前沟通协调,确定议题是否提交党组或班子会研定,坚决做到一事一议、议而必决;三是组织相关股室及人员充分做好会前酝酿讨论,集思广益、达成共识,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自反馈问题之日起,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班子会11次,均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形成决定,做到会前酝酿、一事一议、议而必决。
3.关于“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加强班子民主集中制的落实,规范“三重一大”的决策行为,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问题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自反馈问题之日起,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班子会11次,班子成员在充分发扬民主表态的基础上,最后均由主要领导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和表态。
4.关于“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公务员回避制度》等条例规定,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在研究讨论干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和季度、年度考核优秀时,只要是涉及班子成员本人的,均按要求进行回避。
(三)关于“执行机构编制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关于“超编制规定设立内设机构。”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按照《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双办发〔2019〕51号)要求,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将之前的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整合成为规划财务及法规股。
2.关于“人员混岗问题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结合县医疗保障局当前行政在编在岗人员数无法满足内设机构应配工作人员数的实际,于6月9日向县委编办提交关于给予帮助指导混岗混用问题整改的请示,根据县委编办的答复和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实际,每个股室明确1人为具体业务负责人。
(四)关于“关键岗位用人不严肃,岗位风险隐患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及时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人事工作,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和调整,让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在编在岗人员从事办公室收文、保密、档案、工会出纳等重要工作。不再安排合署办公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从事重要岗位工作。
(五)关于“职责定位不清,班子分工不合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及时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班子分工事宜,明确由党员副局长分管人事、共青团等工作,联系县委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关于“落实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到位,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医保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督促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医保各项重点工作双发展共促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7629886;邮政信箱:双江自治县振兴路1号(双江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2005室);电子邮箱:sjxylbzj@126.com。
中共双江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