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4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5月17日,县委巡察组向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巡察反馈“政治理论和行业政策法规学习不重视”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5次,干部职工大会4次,每次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与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
2.针对巡察反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未抓实”。一是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学习制度及学习选题计划。二是严格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交流研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交流发言12人次。
3.针对巡察反馈“对行业领域政策法规文件学习不够”。一是制定周例会学习制度,从学习类型、内容、形式、要求等方面对行业领域政策法规文件学习予以规范。二是在党组会、领导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周例会等各类会议上安排学习《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政策文件、行业法规,同步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机关事务管理最新要求和先进典型做法等。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开展行业领域政策法规文件专题学习和培训4次。
(二)对于巡察反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一是在周例会和干部职工大会上党组班子带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5次提高服务意识思想教育、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务接待人员的能力素养、政务服务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二是主动同服务保障单位对接联系,高质量服务保障完成21次公务接待、270次公务出行等工作。三是开展以“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向上级部门和周边邻县学习,组织中心接待工作人员、县“四办”工作人员到市接待处学习1次,到凤庆县学习接待管理经验1次。会同组织部邀请礼仪教师对全县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1次接待常识、礼仪、流程等专业培训。四是建立了定点接待餐饮和食宿行业联席会议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开展联席会议1次,传达了相关接待要求,开展接待标准培训,征求了业主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服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2.针对巡察反馈“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抓得不牢”。一是结合2024年全国生态日活动,制发《双江自治县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双江自治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倡议书》,组织全县行政单位开展节约用水、用电宣传1次,倡议干部职工节约用水、用电,切实抓实节能降耗工作,在恒丰超市门口进行节能宣传,发放2024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手册60余份,环保手袋200余个。二是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用水、用电的管控,安装30台节能器械对行政服务中心节约用水管控,在行政服务中心用电开关显眼地方更新粘贴100张节能小标识,提醒节约用水、用电。三是建立健全中心节能管理体系,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1次。
3.针对巡察反馈“公务用车服务保障不到位”。一是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报请上级预补充4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收回长期外借平台车辆2辆,针对其余5辆外借车辆,结合公车平台车辆情况和相关单位留用公务用车不足、公务出行难的实际情况,经实际调查研究,由使用单位按月申请使用公务用车。三是重新制定《双江自治县公务出行社会化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保留车辆、平台车辆、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车辆”“三车合一”一张网建设要求,正在有序开展“三车合一”一张网建设,全面推行公务出行社会化服务保障工作,保障全县公务用车出行需求。
(三)对于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坠底”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未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党员领导任副组长,党员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抓具体工作,党组书记负责跟踪督促落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坠底。二是定期分析研判,上下半年分别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1次,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对日常工作开展季度分析研判2次,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落实,切实做意识形态工作推动者和执行者。
2.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结合中心领导班子调整,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分管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2名股室负责人为网评员和舆情监测员。
(四)对于巡察反馈“保密工作责任未压实”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加强领导,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及定密责任人。二是定期听取情况,上下半年分别听取分管领导报告保密工作开展情况各1次,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三是严格落实保密纪律,按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填写《保密承诺书》20份,开展保密教育培训1次,并严格填写《保密教育培训人员记录表》。四是严格开展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签订,同调离的2名干部签订《涉密人员离岗承诺书》。
2.针对巡察反馈“涉密文件管理不规范”。建立完善保密制度和涉密文件登记册,并采购1台涉密档案柜,明确1名专人负责保密文件签收、送签工作,做到保密文件密来密往,安全保管。
(五)对于巡察反馈“安全监管责任未抓实”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压实不到位”。一是加强消防管理培训,组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消防控制室4名值班人员进行消防设施操作专业培训,4名值班人员已完成培训,其中1人已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其他3人正在办理。二是加强水泵房消防值班人员的管理,严格打卡上下班,每周不定期进行夜间抽查,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三是对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电路、水路、电话线路、消防等设施进行专项排查,2024年6月组织第三方维保单位全面对存在漏水、漏电、电话线路不通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四是严格落实例会制度,每月组织水、电、消防和食堂等第三方业主召开1次消防安全例会,整改以来共召开3次安全例会,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对发现的相关隐患进行研究解决。五是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消防安全工作,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中心发放《消防安全知识读本》70余份,要求入驻单位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组织开展消防器具使用及逃生演练1次。
2.针对巡察反馈“电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压实日常维护责任,每半月、季度、半年督促电梯维保业主对电梯进行维护,确保电梯维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压实日常监管责任,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大楼8部电梯使用情况,设立了1名电梯安全总监,在第三方维保业主日常维保基础上,增加2名本单位电梯安全员进行日常监管,同时于2024年7月选派2名电梯安全员到市级参加专业培训学习。三是制定完善电梯管理应急预案,组织修复电梯井道照明和电梯五方通话。
3.针对巡察反馈“机关食堂监管责任缺失”。一是压实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责任,制定了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每月对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监督检查1次,并每日每顿对菜品进行留样,在日常上班中常态化对食堂进行监管,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二是及时征求意见优化食堂管理,在食堂门口规范粘挂《意见建议簿》,发放电子问卷调查表,反馈94人,收集意见建议34条,根据干部职工对菜品、菜价、食品卫生的日常意见建议,不断完善食堂管理,为干部职工提供健康、优质的餐饮服务。三是严格按照食堂承包合同要求,于2024年7月对机关食堂开展综合评价考核。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扛实”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巡察意见反馈后于2024年5月29日结合党组班子成员的调整,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细化班子成员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于8月12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开展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约谈。
2.针对巡察反馈“主体责任约谈不严肃”。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双江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类谈话工作的通知》进行学习,严格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二是严肃开展约谈,“一把手”分别于2024年5月29日和8月12日对班子成员严肃开展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约谈各1次,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约谈,在平常重大节假日中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和酒驾等违规违纪提醒,做到常规约谈全覆盖。
3.针对巡察反馈“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于2024年6月25日开展1次警示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二是认真查找风险点,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公务接待、公车修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各自工作岗位,查找自身廉政风险点,并严格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化解风险隐患。三是严格按照廉政档案填写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如实填报2024年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并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政府纪检监察组审核,没有填报不合格退回重填情况。
4.针对巡察反馈“对公车平台驾驶员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一是加强驾驶员服务保障的安全监管,建立完善了公车平台驾驶员管理机制,组织驾驶员加强安全驾驶学习教育1次,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于2024年7月9日召开1次驾驶员安全警示教育大会,由分管领导对驾驶员集中开展主体责任常规约谈,提高驾驶员遵规守纪意识,持续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保障出行安全。三是压实安全驾驶责任,与12名公车平台驾驶员签订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5.针对巡察反馈“清廉机关创建抓不实”。一是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于2024年6月25日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并通报学习近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三是由党组书记讲授党课《严守六项纪律、筑牢纪律防线》,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四是深化落实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住“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双江自治县开展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国内公务接待存在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加强“泼水节”“劳动节”等相关节日期间公务接待的审核及车辆外出报备的审批,坚决抵制无公函接待、无任务出行等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五是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到中心进行工作纪律要求。
(二)对于巡察反馈“制度建设有差距”。一是强化学习,召开党组会议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双江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双江自治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和到基层开展公务活动缴纳伙食费的补充通知》《双江自治县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双江自治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的学习,并熟练掌握运用。二是根据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了《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规则开展议事决策。三是结合现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更新完善中心内控管理制度。
(三)对于巡察反馈“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力度不够”。一是针对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欠款2473.39万元事宜,已梳理欠款情况形成请示文件向上争取财政资金,帮助解决工程欠款,2024年以来已支付工程款20万元。二是针对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卫生清洁费和保安服务费欠款99.6万元,已于2024年7月份向两家业主拨付,其他产生费用正常拨付中。
(四)对于巡察反馈“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公务接待报销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制定完善公务接待报销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管理程序,规范接待工作。二是公务接待报销严格执行“一事一结算”制度,每批次接待任务结束后按规定及时结算,巡察反馈以来所承办的21次公务接待,均严格执行“一事一结算”制度。
2.针对巡察反馈“公务接待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一是约谈提醒。县纪委监委就“公务接待报销制度执行不严”“公务接待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超员陪餐”“公务接待超标准”“长期挂账消费”5个突出问题对中心领导班子进行提醒谈话。中心党组对2名公务接待清单审核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以此为鉴,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加强票据管理。以195单涂改清单为基数,举一反三,对所有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清理完善了凭证不完善的票据,全部整改规范存档。三是严格审核把关。由接待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以来,均未出现“公务接待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五)对于巡察反馈“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超员陪餐问题突出”。一是严格落实接待审批流程制度,明确1名专人对接待标准、陪餐人数、菜品的量和产地、客人结算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主动对接相关单位和陪餐人员按照陪同人数陪餐,杜绝超员陪餐。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接待,对无公函和超出陪同范围人员等不符合接待规定的不进行接待,仅帮助协调联系用餐相关事宜,切实做到陪餐人员不超,标准不超。
2.针对巡察反馈“公务接待超标准”。一是严格落实《双江自治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通过同定点用餐业主开展联席会和沟通协商,不断优化菜品,突显双江接待用餐特点,做到既实惠,味道好,又符合用餐标准。二是针对2021年以来,有3次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双江自治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共收取超标接待餐费24088元,其中支付饭店餐费6393元,上缴国库19695元。三是从严规范接待管理,制定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逐级严格审核把关每餐接待菜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以来,所承办的21次公务接待均未超标准。
3.针对巡察反馈“长期挂账消费问题突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班子高度重视挂账消费问题,组织财务人员逐笔梳理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维修挂账清单,及时向上争取财政资金化解挂账问题,今年累计支付公务接待费用14.0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费用12万元,并于2024年7月15日形成向上争取财政资金请示文件追加预算经费,逐步清算。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于巡察反馈“未抓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严格按照《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清单》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三是党组班子带头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以来,共组织开展1次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3次主题党日、1次党员大会、1次讲党课和1次谈心谈话。
(二)对于巡察反馈“党支部班子不健全”。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制度,于2024年4月26日完成机关党支部书记补选工作。
(三)对于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党支部书记每月均按照主题党日活动要求,主持召开主题党日活动4次。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心党组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逐一把关审核,切实把问题谈透,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达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改进提高的效果。
(四)对于巡察反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够规范”。严格按照主题党日“5+X”的要求,组织开展主题党日8次,均完成党章党规学习、过政治生日、上“微党课”及观看“微视频”等规定动作,做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记录规范。
五、关于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针对上轮巡察反馈未落实问题,结合本轮反馈的“新问题”一并整改,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推进,制定完善单位内部管控制度等,切实抓实问题整改。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排查相关的、相通的、同类的问题,并同步推进整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工作管理制度》《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制度》《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学习制度》《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干部职工对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626017;邮政地址:临沧市双江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邮编:677399;电子邮箱:sjxjdb@126.com。
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