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4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民政工作决策部署不深入,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浅表化”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二是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政策文件,开展了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读书班活动,在会上积极交流发言,撰写心得体会,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三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做到班子成员率先学、带头学、深入学,并与民政工作实际充分结合起来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四是充分发挥党组示范引领作用和党支部前沿阵地的作用,抓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常态长效。
2.“动态管理缺位”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开展资金追缴。及时组织乡(镇)开展专项核查,经核查,全县共发现低保和特困救助对象死亡领取低保金3人,涉及资金共计4067元,高龄补贴7人,涉及资金共计2650元,根据《云南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生活保障等社会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进行资金追缴,资金已全部上交财政。二是加强对村(社区)民政协理员的管理。依托全县民政工作会及各股室下乡入户走访,加强对各乡(镇)民政业务的指导,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抽查工作,确保不出现错误;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压实网格责任人责任,做到上报数据精准,情况核实准确。三是健全机制,落实动态管理。制定下发《双江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镇)、农场每月25日前将月变动报表上报县民政局相关股室,努力构建对象精准、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针对“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专项整治行动,组建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深入6个乡(镇)81个村(社区)425户农户,开展城乡低保、特困等低收入家庭随机入村入户走访抽查工作,坚决防止“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步开展“困境儿童”、孤儿、有意愿入住机构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走访活动。
3.“殡葬改革持续发力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利用街天进行殡葬政策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通过进村入户宣传讲解殡葬政策,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政策知晓率。二是针对经营性骨灰公墓股权问题,查阅了相关资料,初步了解各股东参与经营和持股情况,与各股东分别进行沟通协调;出台了双江自治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民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等部门深入各乡(镇)、农场,实地查看生产加工销售、证件办理及超范围经营等相关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当场下发责令整改告知书、取缔生产加工经营行为告知书或违法通知,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全县共有29家非法生产、加工、销售“墓碑坟石、棺木”经营点,现已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碑石加工机器已全部按照要求拆除,2冢活人墓已拆除。
4.“养老服务体系功能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养老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百托社工及相关股室、乡(镇)经办员、村(社区)协理员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各村(居)委会宣传养老政策,提高养老政策的知晓率,并动员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入住敬老院,目前已有113名老人入住敬老院。二是不断完善敬老院条件,优化人性化管理、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提高敬老院对老人入住的吸引力,同时充分发挥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优势,促进养老服务多元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提高老人入住率,目前大文乡大文敬老院,勐库镇勐库敬老院、忙糯乡忙糯敬老院已有41名老人入住,入住人员同比增长29人;邦丙敬老院正在做走访动员工作,预计2024年12月份投入运营;三是对建成的27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指导服务,确保养老服务设施正常运行,不被闲置或挪作他用,目前27个居家养老机构中心已挂牌和制度上墙,居家养老机构中心利用火把节,重阳节为老年人开展活动,组织老年人打歌、开展表演,积极发挥中心功能。四是加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督促建设单位配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和住建部门对接,争取相关补助政策的落实,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设施建设的验收和使用监督,目前新建的6个住宅小区均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42个老旧住宅小区,配建率46%,已完成今年年度目标任务。五是进一步提高老年食堂的服务质量。不断加强对老年食堂的运营管理,提高饭菜质量和口味,合理定价,优化手续,增加就餐的便利性,吸引更多老年人就餐,7月19日,双江允景社区老年幸福食堂正式营业,有200多名老年人前来就餐,老年幸福食堂得到了老年人的一致好评。
5.“对社会组织监管乏力”的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8月13日下发《双江自治县民政局关于督促社会组织限时完成年检和规范名称工作的通知》,县民政局通过与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面商,2024年9月10日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下发了《双江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扶贫互助社年检工作有关情况提醒的函》,截至目前,已完成注销2家、年检3家,督促剩余5家运转不正常的互助社于2024年9月30日前尽快完成年检或办理注销。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落实,审核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符合成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分析研判。认真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召开了上半年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并结合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和常规提醒谈话及时发现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做到大会小会常提及意识形态。三是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四是加强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两手抓,规范表述,避免文件材料中出现不规范表述。
(三)关于“保密安全思想防线未筑牢,管理有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保密意识,筑牢风险防线,加强分析研判,每年召开2次分析研判会议,抓好局内的保密工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整改,今年已召开1次保密工作专题研究会议。二是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规范管理涉密文件,明确专人负责保密文件签收、送签等工作,并进行自检自查,找出问题所在,及时完善整改。三是完善保密借阅制度,教育民政干部养成保密习惯,增强保密意识,有力防范和消除失泄密隐患。对密件的管理进行常态化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层层递减”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主体责任未扛实”的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3月1日,在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会议,党组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2024年6月21日,党组成员分别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主体责任谈话。2024年7月17日,在县民政局四楼党员活动室召开党组主要领导听取班子成员汇报2024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会议,在岗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2.“廉政档案登记审核不严出错漏”的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 双江自治县监委关于做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工作的通知》(双纪发〔2024〕1号)要求,组织全局26名干部职工认真填写《双江自治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通过干部职工自检自查,业务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要求,完成了2024年党风廉政档案更新工作。
3.“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遵守和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好民主生活会作用,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坚决支持联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党组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备,2024年,联系纪检监察组到我局参加党组会议4次。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不尽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不上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针对忙糯乡、勐库镇敬老院存在要么“洗澡水不热”,要么“洗澡水太烫”的问题,及时派出人员进行核查情况,并于2024年4月6日联系专人维修,现冷热水已通畅。二是行动迅速,关注关爱老人。针对忙糯乡敬老院应发未发入住人员部分“零用钱”100元/人/月的问题,我局已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分别于2024年4月1日、4月10日分二次全部发放完毕;三是持续加大走访排查。定期不定期到各个敬老院开展走访工作,与老人们交流,了解身体状况、生活需求以及心理状态。认真排查可能存在的各种隐患,如居住环境的安全性、设施设备的完善程度等。
2.“对特困老年人关爱帮扶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组织民政助理员、协理员深入老人家庭,一对一的进行政策宣传,与老人和监护人进行有效沟通,消除他们的疑虑。动员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入住敬老院,2024年入住老人同比增长了41人;二是对特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健康状况、家庭环境等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估,通过科学评估,为解决问题提供客观的数据支持,与敬老院共同制定个性化的入住方案,完成勐库镇、忙糯乡、大文乡、勐勐镇和沙河乡有意愿入住敬老院25人纳入集中供养。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的劝导调解功能,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特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定期回访;三是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临沧市进一步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监护人的监护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优化敬老院服务与管理,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加强敬老院的设施建设。同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对敬老院的服务质量和监护人的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特困老年人得到妥善照顾和关爱。
(三)关于“作风不严不细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照搬照抄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进行校对,严把文字质量关,坚决杜绝“拿来主义”,照搬照抄的行为。将原文字内容出错的制度全面改正,修订完善,并重新印制张贴,确保各项制度准备无误;二是转作风,严审核。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撰写文件、个人发言提纲、心得体会等材料时,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严禁出现照搬照抄行为。
2.“发文数不降反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整治文山会海相关规定精神,切实助推“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实行“一支笔”审签制。局内所有文件均由办公室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坚持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同一事项或同一内容,除特殊情况外,一年内原则上不重复发文,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另行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实现发文数量逐年减少。
3.“作风不务实”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一次性规划到位,分期实施。一期邦丙乡、大文乡、忙糯乡于2023年11月28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墓实施主体进行验收;勐勐镇、勐库镇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墓实施主体进行验收。在二期建设中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严格按照签订合同项目组织实施。2024年3月4日市城投公司完成实施主体整改和完善所有资料,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墓资料进行验收,并移交乡(镇)。二是根据《双江自治县财政局 双江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双财联发〔2022〕18号)文件及政府常务研究决定,同意勐勐卫生院无偿使用县社会福利院楼房一层。
(三)关于“内部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为契机,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岗位意识,增强知识储备,把好财经“纪律关”,不断形成“管得住、管得实”的财务管理长效机制;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分管领导督促各股室认真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程序,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对所有的财务报销进行严格审核,已立行立改。
2.“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办理殡仪馆二维码扫描支付及网银支付,加强对收费现金和银行账户的监管,将现金发放改为银行账户发放。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单日收取的现金原则上单日存入,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3日,确保资金安全。
3.“超标准采购货物”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及办公室、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梳理单位采购事宜,严格执行采购标准;二是严格审核把关,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单位采购资金大于10000元以上的项目,均提交班子“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题研究,坚决杜绝超标准采购固定资产。
4.“审核把关不严,程序倒置”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手续,按照相关要求严把审核关,确保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程序合规;二是举一反三,全面对财务报销情况进行梳理,及时纠正程序倒置的问题;三是提高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部门、股室纵向、横向沟通协调,消除协同不力等问题,减少程序倒置的发生。
5.“绩效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双江自治县殡仪馆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殡仪馆职工绩效考核,及时向县人社局备案;二是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定后执行单位绩效考核方案报备制度,制定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并抄报市民政局,抄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重业务轻党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并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并专题研究2024年上半年党建。二是坚持党建与业务同抓共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建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实现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完善制度,从制度上杜绝不规范表态和非党组成员参与表态的问题。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会上及时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杜绝再次出现开展相互批评毫无辣味的情况。二是加强学习,2024年6月25日,党支部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党支部“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正视问题,揭短亮丑,不讲成绩只谈问题,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4.“主题党日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根据《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推行“5+X”菜单式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双组字〔2022〕16号)要求,2024年5月—7月规范开展民政局党支部“5+X”菜单式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提前谋划,采取“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方式开展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活动内容丰富,活动记录规范。
5.“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将年内发展的1名党员及时编入县民政局党支部;党建工作业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发展党员实用手册》,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步骤发展党员,并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报告党员发展事宜,完善相关痕迹资料。
6.“党组长期无印章,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县民政局党组按照单位公章管理的要求,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接后完成县民政局党组印章刻制工作。
7.“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县社会组织党委委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5名党委委员分别联系指导5个党支部,抓实有关党建工作;二是落实党委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印发了《2024年度县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召开党委会一次,并明确党委委员要结合社会组织自身实际,突出学习重点,列出计划安排,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按照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及党务工作者参加县上组织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解决功能型党支部作用存在的弱化、虚化和党建工作责任“层层衰减”问题。
(二)关于“‘三定’规定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机构改革要求,根据《中共双江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民政局下属县殡葬管理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双编办〔2021〕7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和人员岗位,全面对单位编制和人员情况进行自查,确保人岗相符,严格落实殡葬改革相关要求,重新研究殡仪服务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印发了岗位变动通知。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一是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梳理十三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究,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县民政局各类阵地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清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在管理制度上对照搬照抄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立行立改,切实做到可管可控;三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严格采购规程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集中报采,目录之外自行采购的设备及时上报采购中心备案,并由采购中心出具相关文件再进行自行采购;四是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现行制度与单位职能职权相辅相成,积极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县级组织的培训,利用手机APP加强痕迹管理,指定专人对机关党支部痕迹资料进行整改完善,努力提升党支部党建工作质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621708;邮政信箱:677399;电子邮箱:mzj4621708@126。
中共双江自治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10月9日